眠风

随心去就

【白鬼】问世间

不是故事,只是一点个人化的理解。

天国的白泽先生,其实并不懂得爱是什么。

他生于亿年前的某个清晨,四海九州之内,阴阳有无之间。当遥远的东方露出鱼肚白,晨曦洒在细碎的草叶,新生的神冉冉升起。

他生来便知道自己叫白泽,但也仅限于此。额上与腰侧的所有眼睛一齐睁开,好奇地打量这世界。那时他还并不知晓,日后自己会被奉为通晓万物之神。

初生的白泽先生在深林间行走,在高枝上发呆,小小的脚丫垂下去,一坐就是很多很多年。指间掠过凉凉的风时,他把脚趾蜷起来,突然觉得十分寂寞。

寂寞的他决定去现世看看,学着世间众生如何打发时间,从古猿到人类。闲来无事,神仙也会模仿俗世的消遣。

于是他去到人间,学会了寻欢作爱,换上了广袖长衫,数不尽的鲜花配饰缀在双角,象征祥瑞的神兽把一枚红绳串起的铜钱挂在了耳边。

又是很多很多年过去,多到已经没有什么事白泽先生记得清。而他的未来也还有很多很多年,多到无需浪费时间去关心。只有当下的快活,似乎才第一要紧。

酒能让他开心。于是他说,我喜欢酒。

女孩子能让他开心。于是他说,我喜欢女孩子。

因为开心,所以喜欢。

白泽先生踏过不计其数的云,喝过不计其数的酒,喜欢过不计其数的女孩子。他懒懒的,说出“喜欢”这两个字时毫不费力。

那么,那个冷面的辅佐官大人呢?

哦,他摇摇头,放下了酒杯。

不开心,不喜欢。

可是白泽先生不知道,或者说目前他还没能领悟到,爱情,原本就不是仅仅意味着开心的。

地狱的鬼灯先生,也不懂得爱是什么。

他生于蛮荒之世,被献祭的孤儿记忆里大半只有干裂黄土的颜色。因鬼火而迎来在地狱的新生,于是作为人类存活的年月便短暂到可以忽略不计。他几乎生来就是鬼了。

人类与鬼火的混血儿,在岩洞里搭起一个草草的家,只有一人的家。被人堵住了洞口就用头上的独角挖出路来,被人欺负了就十倍地还回去,倔强又独立。地狱的准则残酷,但他仍然如此这般地从包子脸的小鬼长成了腰背挺拔的鬼神。

地狱怨念最深重的鬼神实则无比热爱生活。鬼灯先生有很多重要的东西,比如打赌赢来的狼牙棒,比如亲手选育的金鱼草,比如代表正义的毛茸茸,还有满屋子的诅咒收藏品。

大概是因为尽管几千年已悄然过去,但他依然算得十足的年轻,因此对这个世界也有十足的好奇。游历四方,求知若渴,小小的卧室摞满高高的书本,而他在里头睡得安稳。

然而鬼灯先生学习一切能学习的东西,却独独不包括感情。

他诚实地说,我对如何与家人相处一窍不通,那是在茄子先生家的宴席上。

倾心他的姑娘数不胜数,很早很早以前倒也谈过一两次恋爱,只不过觉得实在太麻烦了。

鬼灯先生总是端着张冷冰冰的脸,只有两种时刻会露出不同的表情,一是抱起治愈的毛茸茸,二是看见某只笨蛋神兽。

他嗤笑了一声,觉得这两者不一样,一个是因为喜欢,一个是因为讨厌。

可是鬼灯先生忘了,自己在感情上分明一窍不通不是吗。


爱情是什么?

他不知道,他也答不上来。

和宿敌玩着词语接龙的白泽先生表示自己不需要那样的东西,抛下公务亲自拿药的鬼灯先生对此表示了同意。

俗世的界定确实毫无意义,因为神与鬼的寿数都长似无尽,海誓山盟生离死别也就显得滑稽。

不过总有一天相对而坐喝茶摸兔子时,白泽先生会隐约意识到什么,他终归是很聪明的。

而他的宿敌与他一样聪明。所以白泽先生想,鬼灯先生大概在第三千七百二十五次来到极乐满月时就有了同样的想法。

但他们都不会说出来,这没有必要,也不会改变什么。唯一要做的只是平心静气地,心照不宣地,一起走过一个又一个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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